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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 言

五千年灿烂悠久的中华文化曾经在人类文明史上创造过无数奇迹。随着

本世纪末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,中华文化所具有的博大智慧和神奇魅力正越

来越引起海内外有识之士的关注和推崇。对中国优秀文化的渴求,已成为当

今时代持久不衰的社会热点。

历史的经验证明,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,如果抛弃自己固有的文化传统,

丧失了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,就难以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。弘扬民族文化,

振奋民族精神,是实现国家强盛的必由之路。在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

义的伟大事业中,弘扬我们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,不仅有助于我们认清国情、

减少前进过程中的阻碍,而且能够成为凝聚海内外炎黄子孙的强大精神力

量,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。

基于这种认识,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北京大学的一批青年学者,在国内一

批知名专家的指导下,组织编纂了这套《中国传统文化读本》丛书。

《中国传统文化读本》是面向全体国民的普及性读物。它从浩如烟海的

文化古籍中精选出六十部在历史上影响至巨的经典,按儒、道、佛、诸子、

杂家、文史、蒙学和家训分为八大类,作为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必读书目,

这将使读者在这方面的努力有一个明确的目标。同时,本丛书避免了以往古

籍整理中注释繁琐、白活生硬的缺陷,代之以一种全新的编纂方式和设计风

格,使读者能够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一睹古代典籍的原貌。

我们相信,这套凝聚了两代学者心血和智慧的丛书,必将在中国传统文

化的普及工作中发挥巨大的作用。

《中国传统文化读本》

编纂委员会

一九九五年三月

导 读

《孝经》是一部重要的儒家经典,在中国社会流传极广,影响至巨。在

漫长的封建社会中,由于统治者的曲解和利用,《孝经》中许多有价值的的

内涵被冲淡或掩盖了,因此有必要对其加以重新认识。

《孝经》共分十八章,是儒家十二经中篇幅最短的一部。

关于《孝经》的作者,历来说法不一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中讲:“《孝

经》者,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”,认为《孝经》的作者是孔子。后世信奉此

说者,代不乏人。但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认为《孝经》的作者是曾子,他说:

“孔子以为(曾参)能通孝道,故授之业。作《孝经》,死于鲁。”这种说

法要比《汉书·艺文志》早数百年。宋代以后,疑经之风盛行,于是又有很

多新的说法,如司马光的孔门弟子说、胡寅的曾门弟子说,其他还有孟子说、

子思说、汉儒说,甚至有魏晋儒者作《孝经》之说。隋唐以前,人们遵信孔

子说和曾子说,其后遂无统一认识,各取所信。今日,除研究者外,人们无

需为此多费精力,知其为先秦儒者所作就足够了。

《孝经》的成书时间不晚于战国,是先秦古籍。孔子门人子夏的弟子魏

文侯曾作过《孝经传》;此外《吕氏春秋》中的《孝行》、《察微》二篇均

引用过《孝经》里的句子。因此,《四库全书总目》说:“蔡邕《明堂》引

魏文侯《孝经传》,《吕览·察微篇》亦引《孝经·诸侯章》,则其来古矣。”

儒家经典如五经之《易》、《尚书》、《春秋》等,在先秦均不称“经”,

只有《孝经》在书名内有“经”字。因此,《孝经》是儒典中称“经”最早

的一部。

《孝经》以孔子与其门人曾参谈话的形式,对孝的含义、作用等问题加

以阐述。依其内容,十八章大致可分为四部分。自《开宗明义章》至《庶人

章》为第一部分,共6章,对孝加以概括性论述,并分别对不同地位的人的

孝的不同表现形式进行阐述。这是全篇的宗旨所在,内容重要;自《三才章》

至《五刑章》为第二部分,共5章,主要讲述孝与治国的关系,强调孝在社

会生活中的重要性。其中的《纪孝行章》则专论孝子应做之事,是对一般意

义上的孝的解说;自《广至德章》至《广扬名章》为第三部分,共3章,是

对《开宗明义章》中提到的“至德”、“要道”、“扬名”的引申和发挥。

因此,这一部分可视为《开宗明义章》的继续;自《谏争章》至《丧亲章》

为第四部分,共4章。这部分各章之间内在联系不紧密,而是分别以不同题

目,对前三部分内容进行发挥和补充。其中,《丧亲章》可视为全篇的总结。

《孝经》篇幅虽短,文字不满二千,但内容很丰富,也根深刻。后世言

孝之书,其旨很少有能超出《孝经》的。因此有必要对《孝经》的主要内容

做进一步的介绍。

《孝经》通篇谈孝,那么,《孝经》之孝是什么呢?“夫孝,天之经也,

地之义也,民之行也”(《三才章》),“夫孝,德之本也,教之所由生也”

(《开宗明义章》)。孝是自然规律的体现,是人类行为的准则,是国家政

治的根本。这是《孝经》的基本观点,也是全篇的基石。

对于生活在家庭中的人来说,孝主要体现在事亲上,即对父母的奉养上。

那么怎样奉养才算孝呢?“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致

其哀,祭则致其严。五者备矣,然后能事其亲” (《纪孝行章》)。“生事

爱敬,死事哀戚” (《丧亲章》)。也就是要以爱敬之心奉养健在的父母,

要以哀戚诚敬之心祭奉亡故的父母。子有爱敬之心,则父母乐;子有哀戚诚

敬之心,则在天之灵安。这就是孝。

除了直接奉养父母以表爱敬之心外,作为个人,事亲者应具有怎样的修

养和品行呢?首先,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,这是父母所给,不能损伤,即所

谓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”(《开宗明义章》)。其

次,要立身行道,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,用扬名天下后世、光耀父母来体现

自己的孝,这也是孝的最佳表现形式,是“孝之终也”。再次,对待父母以

外的人,也要尊重,不能得罪。即“爱亲者不敢恶于人,敬亲者不敢慢于人”

(《天子章》)。第四,不论环境怎样,都要不骄、不乱、不争,即所谓“居

上不骄,为下不乱,在丑 (同类)不争”(《纪孝行章》)。只有这样,才

可以避免祸患。具备了上述四条,能够使自己不受伤害,使奉养父母成为可

能;同时,还可以为父母增光,从精神上对父母进行安慰并使之快乐。实际

上,《孝经》是在告诫人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,协调好自己与周围环境的关

系。这是对当时社会动荡、战乱频仍的现实的一种曲折的反映和批判。

有孝就有不孝。《孝经》倡导孝,在一定意义上讲是针对不孝而言的。

《孝经》所说的不孝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:只重视物质供养,而不重视对亲

人精神上的安慰,犯上作乱,骄横妄为,最后导致自身罹祸,即“居上而骄

则亡,为下而乱则刑,在丑而争则兵。三者不除,虽日用三牲之养,犹为不

孝也” (《纪孝行章》)。此外,还包括对父母的一味顺从。面对父母的错

误主张或行为,如果不去劝阻或制止,必会使父母陷于不义之地,这也是不

孝,如文中所说:“故当不义,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,臣不可不争于君。故

当不义则争之,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?”(《谏争章》)在这里,《孝经》

用辨证的观点,对孝的内涵做了更全面的阐发,使人对孝的理解更加深刻。

这是后世愚儒所不敢言的。

人不仅生活在家庭之中,而且生活在社会当中,在社会中扮演着各自的

角色。那么人在社会中如何体现自己的孝呢?《孝经》对不同地位的人分别

进行了论述。首先,天子之孝是不仅要对自己的亲人恪尽孝道,还要推而广

之,以此教育人民,规范天下。正如《天子章》所说:“爱敬尽于事亲,而

德教加于百姓,刑于四海,此天子之孝也”;诸侯之孝则不同于天子,他应

做到“在上不骄”,“制节谨度”,这样,“富贵不离其身,然后能保社稷

和其民人” (《诸侯章》)。保住社稷和人民才是诸侯之孝;作为辅佐国君

的卿大夫,他的孝完全体现在言和行上,言行俱遵行正道,“非先王之法言

不敢言,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”,这样才可以保住宗庙(见《卿大夫章》);

士是统治集团中的“基层群众”,他的孝可以用忠、顺二字概括,即《士章》

所说的“忠顺不失,以事其上”;庶人之孝则与上述诸人都不相同,他要做

到“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以养父母(《庶人章》)。也就是说,

按照春生冬藏的规律进行劳作,是庶人之孝。

很显然,这些内容所表达的是扩大到社会生活中的孝,是孝对社会生活

的规范。换言之,一切社会生活都可用孝来解释和衡量。用孝来规范社会、

规范政治生活、协调上下关系,一句话,以孝治国,是《孝经》所极力倡导

的。

通观《孝经》,谈治国之处甚多。最值得重视的是屡屡谈到天子要以孝

治国,除《天子章》外,篇中多举先王、明王、圣人之例来加以说明。例如:

“先王有至德要道,以顺天下,民用和睦,上下无怨”(《开宗明义章》)。

所谓“至德要道”就是孝。“昔者,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……故生则亲安之,

祭则鬼享之,是以天下和平,灾害不生,祸乱不作” (《孝治章》)。以孝

治国的作用之大,于此可见。“圣人因严以教敬,因亲以教爱。圣人之教不

肃而成其政,不严而治,其所因者,本也”(《圣治章》)。这里的“本”,

也还是孝。孝既然对治国有如此重要的作用,天子自当推而广之,“以德教

加于百姓,刑于四海”,以身作则,遵行孝道,这是天经地义的,因而可以

“通于神明,光于四海”(《感应章》)。强调天子以孝治国,是对“教之

所由生也”观点的具体阐述。后世对《孝经》中以孝治国和天子要遵行孝道

的观点往往不予强调,实际上是忽略了《孝经》的精髓和价值。

《孝经》在秦始皇焚书时,与其他儒典同遭厄运。汉初,河间人颜芝及

其子颜贞献所藏《孝经》十八章,世称颜芝本。该本用当时通行的文字书写,

称今文本。此外, 《孝经》还有古文的孔壁本,是鲁恭王得自于孔子旧宅壁

中之本。所以 《孝经》有今文、古文之分,古文《孝经》二十二章,内容略

多于今文本。唐宋以后最为流行的是唐玄宗于开元年间依今文《孝经》撰注

的御注本。

本书采用的是十八章的今文 《孝经》,底本依通行的御注本。

孝 经

开宗明义章第一

仲尼居,曾子侍。子曰:“先王有至德要道,以顺天下,民用和睦,上

下无怨,女知之乎?”

曾子避席曰:“参不敏,何足以知之。”

子曰:“夫孝,德之本也,教之所由生也。复坐,吾语女。身体发肤,

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;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,孝之终

也。夫孝,始于事亲,中于事君,终于立身。《大雅》云:‘无念尔祖,聿

修厥德。’”

大 意

作为全文的开启,本章具有纲领作用,对孝的意义,内容和表现形式都

做了扼要的概括。章中首言孝是“至德要道”,从而将孝的地位抬升到无以

复加的高度。接着对孝做了进一步阐释:孝是人最根本的行为准则,也是教

化的源泉所在;它的基本内容是不毁伤父母给予的自然之体,而最高的表现

形式是通过行孝,名扬天下后世,光耀父母;人在青年时期以事奉亲人来体

现孝道,中年则以服务于国君为孝,晚年则表现为致力于成为典范表率的实

践。

章末引文出自《诗经·大雅·文王》。

天子章第二

子曰:“爱亲者不敢恶于人,敬亲者不敢慢于人。爱敬尽于事亲,而德

教加于百姓,刑于四海,盖天子之孝也。《甫刑》云:‘一人有庆,兆民赖

之。’”

大 意

本章言天子之孝。天子之孝在于以身作则,对亲人爱敬,并推而广之,

行博爱广敬之道。以此教化人民,规范天下。章中首二句的意思是爱亲者也

同样是爱他人的,敬亲人者也不会怠慢他人,即博爱广敬是真正爱敬亲人之

道。

章末引文出自《尚书·吕刑》

诸侯章第三

在上不骄,高而不危;制节谨度,满而不溢。高而不危,所以长守贵也;

满而不溢,所以长守富也。富贵不离其身,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,盖

诸侯之孝也。《诗》云:“战战兢兢,如临深渊,如履薄冰。”

大 意

本章言诸侯之孝。诸侯作为一方之君,上有天子,下有人民,职责甚重。

诸侯之孝体现在以不骄和守法来长久地保持自己的富贵,进而保住社稷、庇

护人民。可见诸侯孝之与否全在于能否持久地保住自己的封国。

文末之诗出自《诗经·小雅·小旻》

卿大夫章第四

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,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,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。是

故非法不言,非道不行;口无择言,身无择行;言满天下无口过,行满天下

无怨恶。三者备矣,然后能守其宗庙,盖卿大夫之孝也。《诗》云:“夙夜

匪懈,以事一人。”

大 意

本章言卿大夫之孝。作为居于臣僚地位的卿大夫,上有谏君之责,下有

抚民之任,故其孝以所言所行来体现。文中认为,卿大夫孝之与否有三项标

准:一为言行遵奉先王法道;二为言行正确;三是言行受到天下赞誉。做到

这三条,就可以保住宗庙。文中的“口无择言,身无择行”,指的是其言行

唯以先王之法言、德行为标准,决不旁及其他。

章末之诗引自《诗经·大雅·蒸民》。

士章第五

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,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。故母取其爱,而君取

其敬,兼之者,父也。故以孝事君则忠,以敬事长则顺。忠顺不失以事其上,

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,盖士之孝也。《诗》云:“夙兴夜寐,无忝尔

所生。”

大 意

本章言士之孝。士居统治群体的基层,对内需奉养亲人,对外要效力君

上,因而孝在其生活中体现在两个方面,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:在家中:事

母偏重于爱,事父则在爱的同时又加之以敬;在外,则以敬为主。这样就能

做到忠顺,保住禄位和祭祀。

文末之诗出自《诗经·小雅·小宛》。

庶人章第六

用天之道,分地之利,谨身节用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也。故自天子至

于庶人,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,未之有也。

大 意

此章言庶人之孝。庶人是普通百姓,他们靠劳动生存。因此对庶人而言,

孝的最基本内容是按照春生夏长的自然规律,播种收获,靠土地获得生活资

源,然后谨身节用供养父母。本章最后对孝进行总结,指出不论何人,如不

力行孝道,灾难必及于身。“谨身”指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,即首章“身

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”之意。

三才章第七

曾子曰:“甚哉,孝之大也!”

子曰:“夫孝,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,民之行也。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。

则天之明,因地之利,以顺天下,是以其教不肃而成,其政不严而治。先王

见教之可以化民也,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,陈之以德义,而民兴行;

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,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,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。《诗》

云: ‘赫赫师尹,民具尔瞻。’”

大 意

三才指天、地、人。本章从更广阔的范围对孝加以阐述:孝是自然规律

的体现和精髓,也是人的行为准则。人间盛世,无不是取法天地之规律并加

以利用而后出现的,先王之世就是如此。这种把孝扩大化的做法显然是庸俗

和不准确的,这是需加注意的地方。

章末之诗出自《诗经·小雅·节南山》。

孝治章第八

子曰:“昔者,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,不敢遗小国之臣,而况公、侯、

伯、子、男乎?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。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,而况于

士民乎?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。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,而况于妻子乎?

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。夫然,故生则亲安之,祭则鬼享之,是以天下和平,

灾害不生,祸乱不作。故明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。《诗》云:‘有觉德行,

四国顺之。’”

大 意

本章阐述以孝治国的好处。文中首先举出昔日贤明之君以孝治国的经

验,指出这样做可以得天下欢心,“生则亲安之,祭则鬼享之”,活人和亡

灵都各得其所,于是天下和平,灾害不生,祸乱不作。

文末所引,出自《诗经·大雅·抑》。

圣治章第九

曾子曰:“敢问圣人之德,无以加于孝乎?”

子曰:“天地之性人为贵,人之行莫大于孝,孝莫大于严父,严父莫大

于配天。则周公其人也。昔者,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

上帝,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。夫圣人之德,又何以加于孝乎?故亲生

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,圣人因严以教敬,因亲以教爱。圣人之教不肃而成,

其政不严而治,其所因者,本也。父子之道,天性也,君臣之义也。父母生

之续莫大焉,君亲临之厚莫重焉。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,谓之悖德;不敬

其亲而敬他人者,谓之悖礼。以顺则逆,民无则焉。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,

虽得之,君子不贵也。君子则不然,言思可道,行思可乐,德义可尊,作事

可法,容止可观,进退可度,以临其民。是以其民畏而爱之,则而象之,故

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。《诗》云:‘淑人君子,其仪不忒。’”

大 意

本章分为二个部分,自“曾子曰”至“又何以加于孝乎”为第一部分,

自“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”以下为第二部分。第一部分阐述圣人的最

高德行是孝。文中举周公为例,认为周公能令后稷配天、文王配上帝,因而

四海来祭,这是无以复加的孝,也是圣人之德的最高表现;第二部分讲述圣

人以孝治国的道理。圣人用孝的尊亲之义教导天下人敬爱其君,因而其政成,

其国治,这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。如不以爱亲敬亲教导人民,就会出现悖德

悖礼之事,百姓就失去了准则。这种离善就恶的做法,即使取得成功,君子

也不会看重,因为君子具有“言思可道”等一系列符合孝的品德,他们以这

种品德教化人民,治理国政。

引诗出自《诗经·国风·曹风·鸤鸠》。

纪孝行章第十

子曰:“孝子之事亲也,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

致其哀,祭则致其严。五者备矣,然后能事其亲。事亲者居上不骄,为下不

乱,在丑不争。居上而骄则亡,为下而乱则刑,在丑而争则兵。三者不除,

虽日用三牲之养,犹为不孝也。”

大 意

本章讲述孝子必须具备的品德。孝子供养父母要恭敬、和乐,父母有病

则关怀忧愁,父母亡逝要哀痛,祭祀要严肃诚教。此外,孝子在社会生活中

还要“居上不骄,为下不乱,在丑不争”,否则祸患临头。这样对父母供养

得再好,也是不孝。“在丑不争”中的“丑”是“同类”或“众人”的意思,

全句可理解为“和顺从众”。

五刑章第十一

子曰:“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。要君者无上,非圣人者无法,

非孝者无亲,此大乱之道也。”

大 意

本章言不孝之罪。墨、宫、劓、剕、大辟五刑有三千条款,罪莫大于不

孝。因为否定孝道与要胁君上,否定圣人都是大乱之道,所以罪大恶极。

广要道章第十二

子曰:“教民亲爱莫善于孝,教民礼顺莫善于悌,移风易俗莫善于乐,

安上治民莫善于礼。礼者,敬而己矣。故敬其父则子悦,敬其兄则弟悦,敬

其君则臣悦,敬一人而千万人悦。所敬者寡而悦者众,此之谓要道也。”

大 意

本章对孝与治国的关系做进一步的阐述。要道,即 《开宗明义章》中的

“先王有至德要道”的“要道”,因为在此深入探讨,故称之为《广要道》。

下面《广至德章》的题意与此相仿。在这章里,首先谈到治国安民之术,孝

只居其一,此外还有悌、乐、礼。随后,文中指出礼就是敬,敬在治国中十

分重要。

广至德章第十三

子曰:“君子之教以孝也,非家至而日见之也。教以孝,所以敬天下之

为人父者也;教以悌,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;教以臣,所以敬天下之为

人君者也。《诗》云: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。’非至德,其孰能顺民如此

其大者乎?”

大 意

此章直承前章之文,对“至德”君子的敬的行为做进一步说明。文中说:

君子以孝道教人,并不是挨门挨户和每日不断地直接向人宣讲,而是尊敬普

天之下的为父者,以此教导人们行孝。同样,君子还以敬天下为人兄者教人

尊敬兄长,以敬人君的行为教人为臣之道。以身作则才是至德的表现,才能

使人民心悦诚服。

文中之诗,引自《诗经·大雅·泂酌》

广扬名章第十四

子曰:“君子之事亲孝,故忠可移于君;事兄悌,故顺可移于长;居家

理,故治可移于官。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。”

大 意

本章继续描述君子的优良品行,指出由于他们事亲孝,所以能够忠君;

由于能尊敬兄长,所以能顺从官长;由于治家有方,所以可以治理国政。正

因为如此,君子在家门之内奉行孝、悌、理三德,就可以树立自己的形象并

且扬名后世。本章是对首章“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”一句中“扬名”的展开,

故称《广扬名章》。从这一章中,我们可以更明确地理解作者“家国一理”

的主张。

谏争章第十五

曾子曰:“若夫慈爱、恭敬、安亲、扬名,则闻命矣。敢问:子从父之

令可谓孝乎?”

子曰:“是何言与!是何言与!昔者,天子有争臣七人,虽无道不失其

天下;诸侯有争臣五人,虽无道不失其国;大夫有争臣三人,虽无道不失其

家;士有争友,则身不离于令名;父有争子,则身不陷于不义。故当不义,

则子不可不争于父,臣不可不争于君。故当不义则争之,从父之令又焉得为

孝乎!”

大 意

本章讲述对孝要有辩证态度的道理。一味地恭顺父母之命,并不一定是

孝,面对父母违背道义的行为或主张,儿子要进行谏争,帮助父母改正错误。

如果此时“从父之令”就是不孝。推而广之,臣之于君,亦是如此。

感应章第十六

子曰:“昔者,明王事父孝,故事天明;事母孝,故事地察。长幼顺故

上下治,天地明察神明彰矣。故虽天子,必有尊也,言有父也;必有先也,

言有兄也。宗庙致敬不忘亲也,修身慎行恐辱先也。宗庙致敬,鬼神著矣。

孝悌之至,通于神明,光于四海,无所不通。《诗》云:‘自西自东,自南

自北,无思不服。’”

大 意

本章讲述孝的超凡作用。文中举昔日贤明之君为例,指出虽贵为天子也

必有父有兄,天子若能孝父母、敬兄长、致敬于祖先,其作用就会大大超出

凡人之孝,可以“通于神明,光于四海,无所不通”。本章以《感应章》命

名,是说明天子之孝可以感动天地神明。

文中之诗出自《诗经·大雅·文王有声》。

事君章第十七

子曰:“君子之事上也,进思尽忠,退思补过,将顺其美,匡救其恶。

故上下能相亲也。《诗》云:‘必乎爱矣,遐不谓矣。中心藏之,何日忘之?’”

大 意

本章讲述君子的事君之道。君子事君要时刻想着国君,进见时必须想着

如何办好国事,奉献自己的全部忠诚;退还后,要考虑如何弥补君上的过失。

对待君上,君子应顺从和执行他的善政,而纠正制止他的恶行。

章末之诗引自《诗经·小雅·隰桑》。

丧亲章第十八

子曰:“孝子之丧亲也,哭不偯,礼无容,言不文;服美不安,闻乐不

乐,食旨不甘。此哀慼之情也。三日而食,教民无以死伤生,毁不灭性,此

圣人之政也。丧不过三年,示民有终也。为之棺槨衣衾而举之,陈其簠簋而

哀戚之,擗踊哭泣哀以送之,卜其宅兆而安措之,为之宗庙以鬼享之,春秋

祭祀以时思之。生事爱敬,死事哀戚,生民之本尽矣,死生之义备矣,孝子

之事亲终矣。”

大 意

本章言亲人亡逝后,孝子应行的丧礼。首先,孝子要尽哀慼之情,要遵

守三日而食,丧不过三年的礼法。这些礼法既能表达丧亲之哀,也体现了不

以死伤生,丧而有终的精神。文中接着讲述了孝子应做的事情:入敛、供祭、

哭送、卜墓、落葬、入宗庙和春秋祭祀。做好这一切事情,就尽到了生者的

责任。最后文中总结道:对于亲人,活着时要爱敬,亡逝后要哀戚,人的立

身之道、死生之理尽在于此。

附录:

1.唐玄宗御注《孝经》

2.孝经刊误

唐玄宗御注 《孝经》

朕闻上古,其风朴略。虽因心之孝已萌,而资敬之礼犹简。及乎仁义既

有,亲誉益著。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,故因严以教敬,因亲以教爱,于是

以顺移忠之道昭矣,立身扬名之义彰矣。子曰:“吾志在《春秋》,行在《孝

经》。”是知孝者德之本欤。《经》曰:“昔者明王之以孝理天下也,不敢

遗小国之臣,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!”朕尝三复斯言。景行先哲,虽无德教

加于百姓,庶几广爱,刑于四海。

嗟乎!夫子没而微言绝,异端起而大义乖。况泯绝于秦,得之者,皆煨

烬之末;滥觞于汉,传之者,皆糟粕之余。故鲁史春秋,学开五传;国风雅

颂,分为四诗。去圣逾远,源流益别。近观 《孝经》旧注,踳驳尤甚。至于

迹相祖述,殆且百家;业擅专门,犹将十室。希升堂者,必自开户牖;攀逸

驾者,必骋殊轨辙。是以道隐小成,言隐浮伪。且传以通经为义,义以必当

为主。至当归一,精义无二。安得不剪其繁芜,而撮其枢要也。韦昭、王肃,

先儒之领袖;虞翻、刘邵,抑又次焉。刘炫明安国之本,陆澄讥康成之注。

在理或当,何必求人。今故持举六家之异同,会五经之旨趣。约文畅义,义

则昭然;分注错经,理亦条贯。写之琬琰,庶有补于将来。且夫子谈经,志

取垂训。虽五孝之用则别,而百行之源不殊。是以一章之中,凡有数句;一

句之内,意有兼明。具载则文繁,略之又义阙。今存于疏,用广发挥。

开宗明义章第一

仲尼居,

仲尼,孔子字。居,谓闲居。

曾子侍。

曾子,孔子弟子。侍,谓侍坐。

子曰:“先王有至德要道,以顺天下”,

孝者,德之至,道之要也。

民用和睦,上下无怨,女知之乎?”

言先代圣德之主,能顺天下人心,行此至要之化,则上下臣人和睦无怨。

曾子避席曰:“参不敏,何足以知之?”

参,曾子名也。礼:师有问,避席起答。敏,达也。言参不达,何足知

此至要之义。

子曰:“夫孝,德之本也,

人之行莫大于孝,故为德本。

教之所由生也。

言教从孝而生。

复坐,吾语女。

曾参起对,故使复坐。

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;

父母全而生之,己当全而归之,故不敢毁伤。

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,孝之终也。

言能立身行此孝道,自然名扬后世,光显其亲。故行孝以不毁为先,扬

名为后。

夫孝,始于事亲,中于事君,终于立身。

言行孝以事亲为始,事君为中。忠孝道著,乃能扬名荣亲,故曰:“终

于立身也。”

《大雅》云: ‘无念尔祖,聿修厥德。’”

《诗·大雅》也。无念,念也。

聿,述也。厥,其也。义取恒念先祖,述脩其德。

天子章第二子

曰:“爱亲者不敢恶于人,

博爱也。

敬亲者不敢慢于人。

广敬也。

爱敬尽于事亲,而德教加于百姓,刑于四海,

刑,法也。君行博爱广敬之道,使人皆不慢恶其亲,则德教加被天下,

当为四夷之所法则也。

盖天子之孝也。

盖,犹略也。孝道广大,此略言之。

《甫刑》云:“一人有庆,兆民赖之。’”

《甫刑》,即《尚书·吕刑》也。一人,天子也。庆,善也。十亿曰兆。

义取天子行孝,兆人皆赖其善。

诸侯章第三

在上不骄,高而不危;

诸侯,列国之君,贵在人上,可谓高矣;而能不骄,则免危也。

制节谨度,满而不溢。

费用约俭,谓之制节。慎行礼法,谓之谨度。无礼为骄,奢泰为溢。

高而不危,所以长守贵也;满而不溢,所以长守富也。富贵不离其

身,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。

列国皆有社稷,其君主而祭之。言富贵常在其身,则长为杜稷之主,而

人自和平也。

盖诸侯之孝也。 《诗》云:“战战兢兢,如临深渊,如履薄冰。”

战战,恐惧;兢兢,戒慎。临渊,恐坠,履薄,恐陷。义取为君恒须戒

慎。

卿大夫章第四

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,

服者,身之表也。先王制五服,各有等差。言卿大夫遵守礼法,不敢僭

上逼下。

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,

法言,谓礼法之言。

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。

德行,谓道德之行。若言非法,行非德,则亏孝道。故不敢也。

是故非法不言,非道不行;

言必守法,行必遵道。

口无择言,身无择行;

言行皆遵法道,所以无可择也。

言满天下无口过,行满天下无怨恶。

礼法之言,焉有口过!道德之行,自无怨恶!

三者备矣,然后能守其宗庙,盖卿大夫之孝也。

三者,服、言、行也。礼:卿大夫立三庙以奉先祖。言能备此三者,则

能长守宗庙之祀。

《诗》云:“夙夜匪懈,以事一人”。

夙,早也。懈,惰也。义取为卿大夫能早夜不惰,敬事其君也。

士章第五

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,

资,取也。

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。

言爱父与母同,敬父与君同。

故母取其爱,而君取其敬,兼之者,父也。

言事父兼爱与敬也。

故以孝事君则忠,

移事父孝以事于君,则为忠矣。

以敬事长则顺,

移事兄敬以事于长,则为顺矣。

忠顺不失,以事其上,

能尽忠顺以事君长。

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,

则常安禄位,永守祭祀。

盖士之孝也。 《诗》云:“夙兴夜寐,无忝尔所生。”

忝,辱也。所生,谓父母也。义取早起夜寐,无辱其亲也。

庶人章第六

用天之道,

春生、夏长、秋敛、冬藏,举事顺时,此用天道也。

分地之利,

分别五土,视其高下,各尽所宜,此分地利也。

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

身恭谨,则远耻辱;用节省,则免饥寒。公赋既足,则私养不阙。

此庶人之孝也。

庶人为孝,唯此而已。

故自天子至于庶人,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,未之有也。

始自天子,终于庶人,尊卑虽殊,孝道同致。而患不能及者,未之有也。

言无此理,故曰未有。

三才章第七

曾子曰:“甚哉,孝之大也!”

参闻行孝无限高卑,始知孝之为大也。

子曰:“夫孝,天之经也,地之义也,民之行也。”

经,常也。利物为义。孝为百行之首,人之常德。若三辰运天而有常,

五土分地而为义也。

天地之经,而民是则之。

天有常明,地有常利,言人法则天地,亦以孝为常行也。

则天之明,因地之利,

法天明以为常,因地利以行义。

以顺天下,是以其教不肃而成,其政不严而治。

顺此以施政教,则不待严肃而成理也。

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,

见因天地教化人之易也。

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,

君爱其亲,则人化之,无有遗其亲者。

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;

陈说德义之美,为众所慕,则人起心而行之。

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,

君行敬让,则人化而不争。

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,

礼以检其迹,乐以正其心,则和睦矣。

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。

示好以引之,示恶以止之,则人知有禁令,不敢犯也。

《诗》云:‘赫赫师尹,民具尔瞻。’”

赫赫,明盛貌也。尹氏为太师,周之三公也。义取大臣助君行化,人皆

瞻之也。

孝治章第八

子曰:“昔者,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,

言先代圣明之王,以至德要道化人,是为孝理。

不敢遗小国之臣,而况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乎?

小国之臣,至卑者耳,王尚接之以礼,况于五等诸侯,是广敬也。

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。

万国,举其多也。言行孝道以理天下,皆得欢心,则各以其职来助祭也。

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,而况于士民乎?

理国,谓诸侯也。鳏寡,国之微者,君尚不轻侮,况知礼义之士乎。

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。

诸侯能行孝理,得所统之欢心,则皆恭事助其祭享也。

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,而况于妻子乎?

理家,谓卿大夫。臣妾,家之贱者。妻子,家之贵者。

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。

卿大夫,位以材进,受禄养亲。若能孝理其家,则得小大之欢心,助其

奉养。

夫然,故生则亲安之,祭则鬼享之,

夫然者,然上孝理,皆得欢心。则存安其荣,没享其祭。

是以天下和平,灾害不生,祸乱不作。

上敬下欢,存安没享,人用和睦,以致太平;则灾害祸乱无因而起。

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。

言明王以孝为理,则诸侯以下化而行之,故致如此福应。

《诗》云:‘有觉德行,四国顺之。’”

觉,大也。义取天子有大德行,则四方之国顺而行之。

圣治章第九

曾子曰:“敢问圣人之德,无以加于孝乎?”

曾子闻明王孝理,以致和平。又问圣人德教,更有大于孝否?

子曰:“天地之性人为贵,

贵其异于万物也。

人之行莫大于孝,

孝者,德之本也。

孝莫大于严父,

万物资始于乾,人伦资父于天;故孝行之大,莫过尊严其父也。

严父莫大于配天,则周公其人也。

谓父为天,虽无贵贱;然以父配天之礼,始自周公,故曰:其人也。

昔者,周公效祀后稷以配天,

后稷,周之始祖也。郊,谓圜丘祀天也。周公摄政,因行郊天之祭,乃

尊始祖以配之也。

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,

明堂,天子布政之宫也。周公因祀五方上帝于明堂,乃尊文王以配之也。

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。

君行严配之礼,则德教刑于四海。海内诸侯,各修其职来助祭也。

夫圣人之德,又何以加于孝乎?

言无大于孝者。

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,

亲,犹爱也。膝下,谓孩幼之时也。言亲爱之心,生于孩幼。比及年长,

渐识义方,则日加尊严,能致敬于父母也。

圣人因严以教敬,因亲以教爱。

圣人因其亲严之心,敦以爱敬之教。故出以就傅,趋而过庭,以教敬也。

抑搔痒痛,县衾筮枕,以教爱也。

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、不严而治。

圣人顺群心以行爱敬,制礼财以施政教,亦不待严肃而成理也。

其所因者,本也。

本,谓孝也。

父子之道,天性也,

父子之道,天性之常。

君臣之义也。

加以尊严,又有君臣之义。

父母生之续莫大焉,

父母生子,传体相续,人伦之道,莫大于斯。

君亲临之厚莫重焉。

谓父为君,以临于已,恩义之厚,莫重于斯。

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,谓之悖德;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,谓之悖

礼。

言尽爱敬之道,然后施教于人。违此,则于德礼为悖也。

以顺则逆,民无则焉。

行教以顺人心,今自逆之,则下无所法则也。

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,

善,谓身行爱敬也;凶德,谓悖其德礼也。

虽得之,君子不贵也。

言悖其德礼,虽得志于人上,君子之所不贵也。

君子则不然,

不悖德礼也。

言思可道,行思可乐,

思可道而后言,人必信也。思可乐而后行,人必悦也。

德义可尊,作事可法,

立德行义,不违道正,故可尊也。制作事业,动得物宜,故可法也。

容止可观,进退可度,

容止,威仪也。必合规矩,则可观也。进退,动静也。

不越礼法,则可度也。

以临其民。是以其民畏而爱之,则而象之,

君行六事,临抚其人,则下畏其威,爱其德,皆放象于君也。

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。

上正身以率下,下顺上而法之,则德教成,政令行也。

《诗》云:‘淑人君子,其仪不忒。’”

淑,善也。忒,差也。义取君子威仪不差,为人法则。

纪孝行章第十

子曰:“孝子之事亲也,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

平居必尽其敬。就养能致其欢。

病则致其忧,

色不满容,行不正履。

丧则致其哀,

擗踊哭泣,尽其哀情。

祭则致其严。

斋戒沐浴,明发不寐。

五者备矣,然后能事其亲。

五者阙一,则未为能。

事亲者,居上不骄,

当庄敬以临下也。

为下不乱,

当恭谨以奉上也。

在丑不争。

丑,众也。争,竞也。当和顺以从众也。

居上而骄则亡,为下而乱则刑,在丑而争则兵。

谓以兵刃相加。

三者不除,虽日用三牲之养,犹为不孝也。

三牲,太牢也。孝以不毁为先。言上三事皆可亡身,而不除之;虽日致

太牢之养,固非孝也。

五刑章第十一

子曰:“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。”

五刑谓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也。条有三千,而罪之大者,莫过不孝。

要君者无上,

君者,臣之禀命也。而敢要之,是无上也。

非圣人者无法,

圣人制作礼乐,而敢非之,是无法也。

非孝者无亲,

善事父母为孝,而敢非之,是无亲也。

此大乱之道也。

言人有上三恶,岂惟不孝,乃是大乱之道。

广要道章第十二

子曰:“教民亲爱莫善于孝,教民礼顺莫善于悌,

言教人亲爱礼顺,无加于孝悌也。

移风易俗莫善于乐,

风俗移易,先入乐声。变随人心,正由君德。正之与变,因乐而彰。故

曰:莫善于乐。

安上治民莫善于礼。

礼,所以正君臣父子之别,明男女长幼之序;故可以安上化下也。

礼者,敬而已矣。

敬者,礼之本也。

故敬其父则子悦,敬其兄则弟悦,敬其君则臣悦,敬一人而千万人

悦,

居上敬下,尽得欢心,故曰悦也。

所敬者寡而悦者众,此之谓要道也。”

广至德章第十三

子曰:“君子之教以孝也,非家至而日见之也。”

言教不必家到户至,日见而语之。但行孝于内,其化自流于外。

教以孝,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;教以悌,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

者也;

举孝悌以为教,则天下之为人子弟者,无不敬其父兄也。

教以臣,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。

举臣道以为教,则天下之为人臣者,无不敬其君也。

《诗》云: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。”

恺,乐也。悌,易也。义取君以乐易之道化人;则为天下苍生之父母也。

非至德,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?”

广扬名章第十四

子曰:“君子之事亲孝,故忠可移于君;

以孝事君则忠。

事兄悌,故顺可移于长;

以敬事长则顺。

居家理,故治可移于官。

君子所居则化,故可移于官也。

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。”

修上三德于内,名自传于后代。

谏争章第十五

曾子曰:“若夫慈爱、恭敬、安亲、扬名,则闻命矣。敢问:子从

父之令可谓孝乎?”

事父有隐无犯,又敬不违,故疑而问之也。

子曰:“是何言与!是何言与!

有非而从,成父不义,理所不可,故再言之。

昔者,天子有争臣七人,虽无道不失其天下;诸侯有争臣五人,虽

无道不失其国;大夫有争臣三人,虽无道不失其家;

降杀以两,尊卑之差。争,谓谏也。言虽无道,为有争臣,则终不至失

天下,亡家国也。

士有争友,则身不离于令名;

令,善也。益者三友,言受忠告,故不失其善名。

父有争子,则身不陷于不义。

父失则谏,故免陷于不义。

故当不义,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。臣不可不争于君。

不争则非忠孝。

故当不义则争之。从父之令又焉得孝乎!”

感应章第十六

子曰:“昔者,明王事父孝,故事天明;事母孝,故事地察。

王者,父事天,母事地。言能敬事宗庙,则事天地能明察也。

长幼顺,故上下治。

君能尊诸父,先诸兄,则长幼之道顺,君人之化理。

天地明察,神明彰矣。

事天地能明察,则神感至诚,而降福祐,故曰彰也。

故虽天子,必有尊也,言有父也;必有先也,言有兄也。

父谓诸父,兄谓诸兄。皆祖考之胤也。礼:君宴族人,与父兄齿也。

宗庙致敬不忘亲也。

言能敬事宗庙,则不敢忘其亲也。

修身慎行恐辱先也。

天子虽无上于天下,犹修持其身,谨慎其行,恐辱先祖而毁盛业也。

宗庙致敬,鬼神著矣。

事宗庙,能尽敬,则祖考来格,享于克诚。故曰著也。

孝悌之至,通于神明,光于四海,无所不通。

能敬宗庙,顺长幼,以极孝悌之心,则至性通于神明,光于四海,故曰

无所不通。

《诗》云:‘自西自东,自南自北,无思不服。’”

义取德教流行,莫不服义从化也。

事君章第十七

子曰:“君子之事上也。

上,谓君也。

进思尽忠,退思补过。

进见于君,则思尽忠节。君有过失,则思补益。

将顺其美,匡救其恶。

将,行也。君有美善,则顺而行之。匡,正也。救,止也,君有过恶,

则正而止之。

故上下能相亲也。

下以忠事上,上以义接下。君臣同德,故能相亲。

《诗》云:‘心乎爱矣,遐不谓矣。

遐,远也。

中心藏之,何日忘之?’”

义取臣心爱君,虽离左右,不谓为远。爱君之志,恒藏心中,无日暂忘

也。

丧亲章第十八

子曰:“孝子之丧亲也。

生事已毕,死事未见,故发此章。

哭不偯,

气竭而息,声不委曲。

礼无容,

触地无容。

言不文,

不为文饰。

服美不安,

不安美饰,故服衰麻。

闻乐不乐,

悲哀在心,故不乐也。

食旨不甘,

旨,美也。不甘美味,故疏食水饮。

此哀感之情也。

谓上六句

三日而食,教民无以死伤生,毁不灭性,此圣人之政也。

不食三日,哀毁过情,灭性而死,皆亏孝道。故圣人制礼施教,不令至

于殒灭。

丧不过三年,示民有终也。

三年之丧,天下达礼,使不肖企及,贤者俯从。夫孝子有终身之忧,圣

人以三年为制者,使人知有终竟之限也。

为之棺槨衣衾而举之,

周尸为棺,周棺为椁。衣谓敛衣,衾,被也。举,谓举尸内于棺也。

陈其簠簋而哀戚之,

簠簋,祭器也。陈奠素器,而不见亲,故哀戚也。

擗踊哭泣哀以送之,

男踊女擗,祖载送之。

卜其宅兆而安措之,

宅,墓穴也。兆,茔域也。葬事大,故卜之。

为之宗庙以鬼享之,

立庙祔祖之后,则以鬼礼亨之。

春秋祭祀以时思之。

寒暑变易,益用增感,以时祭祀,展其孝思也。

生事爱敬,死事哀戚,生民之本尽矣,死生之义备矣,孝子之事亲

终矣。”

爱敬哀戚,孝行之始终也。备陈死生之义,以尽孝子之情。

孝经刊误

(宋)朱熹撰

仲尼闲居,曾子侍坐。子曰:“参,先王有至德要道,以顺天下,

民用和睦,上下无怨,汝知之乎?”

曾子避席曰:“参不敏,何足以知之?”

子曰:“夫孝,德之本也,教之所由生。复坐,吾语汝。身体发肤,

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;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,

孝之终也。夫孝,始于事亲,中于事君,终于立身。 《大雅》云:‘毋

念尔祖,聿修厥德。’”

子曰:“爱亲者,不敢恶于人;敬亲者,不敢慢于人。爱敬尽于事

亲,而德教加于百姓,刑于四海,盖天子之孝。 《甫刑》云:‘一人有

庆,兆民赖之。’”

在上不骄,高而不危;制节谨度,满而不溢。高而不危,所以长守

贵;满而不溢,所以长守富。富贵不离其身,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

人,盖诸侯之孝。 《诗》云:‘战战兢兢,如临深渊,如履薄冰。’”

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,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,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,

是故非法不言,非道不行;口无择言,身无择行;言满天下无口过,行

满天下无怨恶。三者备矣,然后能守其宗庙,盖卿大夫之孝也。 《诗》

云: ‘夙夜匪懈,以事一人。’”

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,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。故母取其爱,而

君取其敬,兼之者,父也。故以孝事君则忠,以敬事长则顺。忠顺不失,

以事其上,然后能保其爵禄而守其祭祀,盖士之孝也。 《诗》云:‘夙

兴夜寐,毋忝尔所生。’”

子曰:“用天之道,因地之利,谨身节用,以养父母,此庶人之孝

也。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,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,未之有也。”

此一节,夫子、曾子问答之言,而曾氏门人之所记也。疑所谓《孝经》

者,其本文止如此。其下则或者杂引传记以释经文,乃《孝经》之传也。窃

尝考之,传文固多传会,而经文亦不免有离析增加之失。顾自汉以来,诸儒

传诵,莫觉其非。至或以为孔子之所自著,则又可笑之尤者。盖经之首统论

孝之终始,中乃敷陈天子、诸侯、卿大夫、士、庶人之孝,而其末结之曰:

“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,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,未之有也。”其首尾相应,

次第相承,文势连属,脉络通贯,同是一时之言,无可疑者。而后人妄分,

以为六、七章,(今文作六章,古文作七章。)又增“子曰”及引《诗》、

《书》之文以杂乎其间,使其文意分断间隔,而读者不复得见圣言全体大义,

为害不细。故今定此六、七章者合为一章,而删去“子曰”者二、引《书》

者一、引《诗》者四,凡六十一字,以复经文之旧。其传文之失,又别论之

如左方。

曾子曰:“甚哉,孝之大也!”子曰:“夫孝,天之经,地之义,

民之行。天地之经,而民是则之。则天之明,因地之义,以顺天下。是

以其教不肃而成,其政不严而治。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,是故先之以

博爱,而民莫遗其亲;陈之以德义,而民兴行;先之以敬让,而民不争;

导之以礼乐,而民和睦;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。《诗》云:‘赫赫师尹,

民具尔瞻。’”

此以下皆传文,而此一节盖释“以顺天下”之意,当为传之三章,而今

失其次矣。但自其章首以至“因地之义”,皆是《春秋左氏传》所载子太叔

为赵简子道子产之言,唯易“礼”字为“孝”字,而文势反不若彼之通贯,

条目反不若彼之完备。明此袭彼,非彼取此,无疑也。 (子产曰:“夫礼,

天之经,地之义,民之行也。天地之经,而民实则之。则天之明,因地之性”,

其下便陈天明、地性之目,与其所以“则之、因之”之实,然后简子赞之曰:

“甚哉,礼之大也!”首尾通贯,节目详备,与此不同。)其曰“先王见教

之可以化民”又与上文不相属,故温公改“教”为“孝”,乃得粗通。而下

文所谓“德义、敬让、礼乐、好恶”者,却不相应,疑亦裂取他书之成文而

强加装缀,以为孔子、曾子之问答,但未见其所出耳。然其前段文虽非是,

而理犹可通,存之无害。至于后段则文既可疑,而谓圣人见孝可以化民而后

以身先之,于理又已悖矣。况“先之以博爱”亦非立爱惟亲之序,若之何而

能使民不遗其亲邪?其所引《诗》亦不亲切。今定“先王见教”以下凡六十

九字并删去。

子曰:“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,不敢遗小国之臣,而况于公侯

伯子男乎?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;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,而况于

士民乎?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;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,而况于妻

子乎?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。夫然,故生则亲安之,祭则鬼享之,是

以天下和平,灾害不生,祸乱不作。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如此。 《诗》

云: ‘有觉德行,四国顺之。’”

此一节释“民用和睦、上下无怨”之意,为传之四章。其言虽善,而亦

非经文之正意。盖经以孝而和,此以和而孝也。引《诗》亦无甚失。且其下

文语已更端,无所隔碍,故今且得仍旧耳。(后不言合删改者,倣此。)

曾子曰:“敢问圣人之德,其无以加于孝乎?”子曰:“天地之性

人为贵,人之行莫大于孝,孝莫大于严父,严父莫大于配天,则周公其

人也。昔者,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,是以四

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。夫圣人之德,又何以加于孝乎?故亲生之膝下

以养父母日严,圣人因严以教敬,因亲以教爱。圣人之教不肃而成,其

政不严而治,其所因者,本也。”

此一节释“孝德之本”之意,传之五章也。但“严父、配天”本因论武

王、周公之事而赞美其孝之词,非谓凡为孝者皆欲如此也。又况孝之所以为

大者,本自有亲切处,而非此之谓乎!惹必如此而后为孝,则是使为人臣子

者,皆有今将之心,而反陷于大不孝矣。作传者但见其论孝之大,即以附此,

而不知其非,所以为天下之通训。读者详之,不以文害意焉可也!其曰:“故

亲生之膝下”以下,意却亲切,但与上文不属,而与下章相近,故今文连下

二章为一章。但下章之首语已更端,意亦重复,不当通为一章。此语当依古

文,且附上章,或自别为一章可也。

子曰:“父子之道,天性,君臣之义。父母生之,续莫大焉;君亲

临之,厚莫重焉。”子曰:“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,谓之悖德;不敬其

亲而敬他人者,谓之悖礼。以顺则逆,民无则焉。不在于善、皆在于凶

德,虽得之,君子所不贵。君子则不然,言斯可道,行斯可乐,德义可

尊,作事可法,容止可观,进退可度,以临其民。是以其民畏而爱之,

则而象之,故能成其德教而行政令。《诗》云:‘淑人君子,其仪不忒。’”

此一节释“教之所由生”之意,传之六章也。古文析“不爱其亲”以下

别为一章,而各冠以“子曰今文则合之,而又通上章为一章,无此二“子曰”

字,而于“不爱其亲”之上加“故”字。今详此章之首,语实更端,当以古

文为正。“不爱其亲”,语意正与上文相续,当以今文为正。至“君臣之义”

之下,则又当有脱简焉,今不能知其为何字也。“悖礼”以上皆格言,但“以

顺则逆”以下则又杂取 《左传》所载季文子、北宫文子之言,与此上文既不

相应,而彼此得失又如前章所论子产之语,今删去凡九十字。 (季文子曰:

“以训则昏,民无则焉。不度于善,而皆在于凶德,是以去之。”北宫文子

曰:“君子在位可畏,施舍可爱,进退有度,周旋可则,容止可观,作事可

法,德行可象,声气可乐,动作有文,言语有章,以临其下。”)

子曰:“孝子之事亲,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

则致其哀,祭则致其严。五者备矣,然后能事亲。事亲者,居上不骄,

为下不乱,在丑不争。居上而骄则亡,为下而乱则刑,在丑而争则兵。

此三者不除,虽日用三牲之养,犹为不孝也。”

此一节释“始于事亲”及“不敢毁伤”之意,乃传之七章,亦格言也。

子曰:“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。要君者无上,非圣人者

无法,非孝者无亲,此大乱之道也。”

此一节因上文“不孝”之云而系于此,乃传之八章,亦格言也。

子曰:“教民亲爱莫善于孝,教民礼顺莫善于弟,移风易俗莫善于

乐,安上治民莫善于礼。礼者,敬而已矣。故敬其父则子悦,敬其兄则

弟悦,敬其君则臣悦,敬一人而千万人悦。所敬者寡而悦者众,此之谓

要道。”

此一节释“要道”之意,当为传之二章。但经所谓“要道”,当自己而

推之,与此亦不同也。

子曰:“君子之教以孝也,非家至而日见之也。教以孝,所以敬天

下之为人父者;教以悌,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;教以臣,所以敬天下

之为人君者。 《诗》云: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。’非至德,其孰能顺

民如此其大者乎?”

此一节释“至德以顺天下”之意,当为传之首章。然所论至德,语意亦

疏,如上章之失云。

子曰:“昔者,明王事父孝,故事天明;事母孝,故事地察;长幼

顺,故上下治。天地明察,神明彰矣。故虽天子,必有尊也,言有父也;

必有先也,言有兄也。宗庙至敬不忘亲也,修身慎行恐辱先也。宗庙致

敬,鬼神著矣。孝悌之至,通于神明,光于四海,无所不通。《诗》云:

‘自西自东,自南自北,无思不服。’”

此一节释天子之孝,有格言焉,当为传之十章。(或云宜为十二章。)

子曰:“君子之事亲孝,故忠可移于君;事兄悌,故顺可移于长;

居家理,故治可移于官。是故行成于内,而名立于后世矣。”

此一节释立身扬名及士之孝,传之十一章也。(或云宜为九章。)

子曰:“闺门之内,具礼矣乎!严父,严兄。妻子臣妾,犹百姓徒

役也。”

此一节因上章“三可移”而言,传之十二章也。严父,孝也;严兄,弟

也。妻子臣妾,官也。 (或云宜为十章。)

曾子曰:“若夫慈爱、恭敬、安亲、扬名,参闻命矣。敢问:从父

之令可谓孝乎?”子曰:“是何言与!是何言与!昔者,天子有争臣七

人,虽无道不失其天下;诸侯有争臣五人,虽无道不失其国;大夫有争

臣三人,虽无道不失其家;士有争友,则身不离于令名;父有争子,则

身不陷于不义。故当不义,则子不可以弗争于父,臣不可以弗争于君。

故当不义则争之,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?”

此不解经而别发一义,宜为传之十三章。

子曰:“君子事上,进思尽忠,退思补过,将顺其美,匡救其恶,

故上下能相亲。 《诗》曰:‘心乎爱矣,遐不谓矣。中心藏之,何日忘

之?’”

此一节释忠于事君之意,当为传之九章。(或云宜为十一章。)因上章

争臣而误属于此耳。“进思尽忠,退思补过,”亦《左传》所载士贞子语,

然于文理无害。引《诗》亦足以发明移孝事君之意,今并存之。

子曰:“孝子之丧亲,哭不偯,礼无容,言不文,服美不安,闻乐

不乐,食旨不甘,此哀戚之情。三日而食,教民无以死伤生,毁不灭性,

此圣人之政。丧不过三年,示民有终。为之棺槨衣衾而举之,陈其簠簋

而哀戚之,擗踊哭泣哀以送之,卜其宅兆而安措之,为之宗庙以鬼享之,

春秋祭祀以时思之。生事爱敬,死事哀戚,生民之本尽矣,死生之义备

矣,孝子之事亲终矣。”

传之十四章,亦不解经而别发一义,其语尤精约也。

评 价

《孝经》堪称一部流传最广的儒家经典,不仅封建文人视之为必修功课,

就是普通老百姓对它也很熟悉,这是其他儒经所做不到的。之所以如此,一

是由于统治者对它极力宣扬,二是因为注重孝行是中国传统社会伦理道德的

首要特征,三是因为该经篇幅短小,文字浅白,易于普及。

封建文人十分重视《孝经》,对它的评价也高到极点。如汉儒郑玄说:

“《孝经》者,三才之经纬,五行之纲纪。”唐人薛放说:“《孝经》者,

人伦之大本,穷理之要道,真可谓圣人至言”。明人吕维祺则认为“《孝经》

继《春秋》作,盖尧舜以来帝王相传之心法,而治天下之大经大本也。此义

不明,而天下无学术矣”,他盛赞道:“大哉《孝经》乎!参两仪,长四德,

冠五伦,纲维百行,总会六经。”这些评价虽显过分,但也充分说明《孝经》

受到的重视。

《孝经》虽不象封建文人所吹捧的那样神奇,但它在我国传统社会中的

地位和作用确是毋庸置疑的。

《孝经》诞生于先秦之世,当时社会动荡,民不聊生,战祸连绵,周天

子缩于一隅,而列强务兼并之业,臣弑其君,子杀其父。这种现实,令人痛

心。而《孝经》倡导孝道,宣扬以孝治天下,无疑是对社会现实的批判,也

是救世的一种方法。《孝经》所推崇的先王之世、明王之政、圣人之治、君

子之行,无一不是针对当世之人而言的。因此,《孝经》的写作与孔子作《春

秋》以使乱臣贼子惧的目的是相同的,是儒者善良愿望的一种体现,在当时

具有积极的意义。

《孝经》所言之孝是从事亲开始的。在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社会中,奉

养父母对于家庭的稳定和谐是非常重要的,它不仅能够使父母安度晚年,而

且是对后代的一种身教,对子女的成长很有好处。而家庭的稳定又是社会稳

定的基础。经文说:“非孝者无亲,大乱之道也”。这句话道出了孝与社会

治乱的关系。不仅如此,奉养父母,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,可以减轻社会

的压力,这也是对社会的贡献。养老育幼,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属于应

继承和发扬的优秀传统,而“孝”则是这一传统美德的核心。

《孝经》中说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”。这句名言,强调

的是人应珍视生命,它的意义也是积极的。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,则

社会就会没有争斗和战争,太平之世就可以永传。

然而,在封建社会里,《孝经》所极力倡导的孝,其意义被统治者曲解

为顺从和愚忠,用以奴化百姓,以便于其统治。所谓“君令臣死,臣不得不

死;父令子亡,子不得不亡”,就是对忠孝的最大歪曲。《孝经·谏争章》

中说:“故当不义,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,臣不可不争于君”,其观点是鲜

明的,绝无一味顺从之意。可见,“孝”到后来已成为统治者奴役百姓的一

项工具。愚忠愚孝,并非《孝经》本义。

封建统治者所倡导的孝,对人的毒害甚深,以至有些人以极端的形式来

表现自己的孝。著名的《二十四孝》中所记的王祥卧冰、吴猛恣蚊就属此类。

史书中时有记录的割肝疗亲,更是如此。这些人所表现出的孝,并不是《孝

经》之孝。《孝经》之孝强调的是重视生命,保护父母给予的自然之体。那

些卧冰、恣蚊、割肝的行为显然与《孝经》之孝相背离。但就是这样一些不

近人情、不合人性的行为,统治者还要予以表彰,竭力推广。所以封建统治

者所推崇的孝是必须加以批判的,其余毒必须肃清。

《孝经》自汉初以来,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,被人们广为利用。封建时

代,对于不孝者的惩罚和训导,就是令其读 《孝经》。隋朝人郑译不幸,皇

帝下诏说:这样的人“留之于世,在人为不道之臣;戮之于朝,入地为不孝

之鬼。有累幽显,无以置之,宜赐以《孝经》,令其熟读”。此外,遇到疑

难灾病而诵读 《孝经》、把《孝经》当作灵验的宗教经典来对待,这样的例

子从前也不少。如《孝经集灵》中所载:“徐陵子份,性至孝。尝病笃,医

祷百方不能愈。份烧香泣涕跪诵 《孝经》,日夜不息,如是者三日,陵疾豁

然而愈。”甚至还有人以《孝经》随葬的。晋人皇甫谧就是如此,他在遗嘱

中说:死后“皆无以自随,唯赍《孝经》一卷,示不忘孝道也”。皇甫谧开

了以《孝经》随葬的先例,后人多有效法者。

《孝经》在古代政治生活中也受到了高度的重视,历代统治者对它都极

力加以利用,加以传讲。汉平帝时,地方学校设置《孝经》师。唐代规定:

在官学中学习的人必须兼通《孝经》和《论语》。

为了更好地利用《孝经》,一些最高统治者还亲自为《孝注》作注疏,

并颁行天下。如梁武帝曾作《孝经义疏》十八卷、唐玄宗作《孝经注》一卷、

清雍正皇帝作《御纂孝经集注》等等。除注疏外,有的统治者还亲自为人讲

解 《孝经》。公元375年,晋武帝为大臣谢安等人讲论《孝经》,当时人传

为美谈。

自汉初《孝经》重现后,文人纷纷对它进行研究,使《孝经》成为学问

研究的一个热点,“孝经学”也因此而产生。“孝经学”涉及的问题很多,

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问题上都有不同意

关于《孝经》的“经”字,一般人都认为是经典之经。而有的人则认为,

《孝经》的“经”字,非《六经》之经,而是天下大经之经,即该书所谓“天

之经也” (刘光贲《孝经本义》);关于《孝经》的作者,异说更多(详见

《导读》);关于该书的成书年代和真伪,研究者也多有辨论;至于《孝经》

每一章的题目,分歧也不少。多数人认为是南朝皇甫侃标定,如归有光说:

“其章名,乃梁博士皇甫侃之所标,非汉时之所传”(《孝经叙录序》)。

也有人不同意此说,认为:“《抱朴子·仁明篇》:唐尧以钦明冠典,仲尼

以明义首篇。是《孝经》本有章名也”(桂文燦 《孝经集解》);此外,还

有今文、古文之争等等。这些争议孰是孰非,暂且不提,其本身足见研究者

对《孝经》的关注,这也是《孝经》对后世产生影响的一种表现。

在《孝经》研究中,朱熹是一位有魄力的人。他把传统的《孝经》分为

经和传两个部分,从而彻底打破汉代以来《孝经》的编排次序。他认为经(包

括《孝经》的《开宗明义章》至《庶人章》)是《孝经》的经文,而传(《三

才章》以下各章)则是后世儒者的解经文字。而且还删去原经中的二百多字。

朱熹重新编定的《孝经》就是《孝经刊误》。此书一出,对《孝经》学震动

颇大,后世许多人认为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行为,“非豪杰特起独立之士何以

及此” (陈振孙语)。从此以后,原本《孝经》的经典地位在一些人心目中

不复存在。

从汉代到民国,有关 《孝经》的研究性著作多达四百余种,其影响可见

一斑。

《孝经》不仅对汉族人有影响,而且还对一些少数民族如鲜卑、高昌、

西夏、女真、蒙古等产生过影响。在这些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中,无论是官

方学校还是上层社会,都曾传授过《孝经》。此外,早在唐朝,《孝经》就

传到了朝鲜、日本。清朝末年, 《孝经》又有了英、意等文本,传播于欧美

地区。其中,以日本对《孝经》的研究最为充分(见陈铁凡《孝经学源流》)。

时至今日,《孝经》已不再有经典的神圣光环,但它作为产生过巨大影

响的古籍,仍值得我们加以重视和研究。这样做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已经过

去的时代,而且可以从中提炼积极的成份,用于发扬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。